湖南杉杉戶田新材料有限公司
寧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擔保金額及為其擔保累計金額
公司本次為下屬控股子公司申請貸款提供擔保金額為 15800 萬元。
● 本次擔保是否有反擔保:無
● 對外擔保累計金額: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擔保金額 為 65974.76 萬元。
●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金額:無
一、擔保情況概述
為適應公司業(yè)務發(fā)展需要,根據公司有關制度規(guī)定和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 會、中國銀行(601988)業(yè)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關于規(guī)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 監(jiān)發(fā)[2005]120 號)文件精神,在確保運作規(guī)范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擬為 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
1、擬為下屬控股子公司湖南杉杉戶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長沙銀行韶山路支 行申請一年期綜合授信 4800 萬元(其中新增 1800 萬元、續(xù)轉 3000 萬元)提供擔保;
2、擬為下屬控股子公司寧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浙商銀行寧波分行申請一年期綜合授信 5000 萬元(續(xù)轉)提供擔保;
3、擬為下屬控股子公司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向浙商銀行寧波分行申請一年期綜合授信 6000 萬元(續(xù)轉)提供擔保。
公司本次為下屬控股子公司申請貸款提供擔保的金額為15800 萬元,其中新增金額為 1800 萬元,續(xù)轉金額為 14000 萬元。
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年度擔保額度已經公司 2011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有效期內授權董事會簽署具體的擔保文件(詳見公司在上交所網站發(fā)布的編號臨 2012—012 號公告)
本次擔保事項經公司七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詳見公司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 站(www.sse.com.cn)發(fā)布的編號臨 2012-023 號公告。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湖南杉杉戶田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冊資本6666.67 萬元,公司持有其75%的 股份,注冊地址:長沙高新開發(fā)區(qū)麓谷麓天路17-8號,法定代表人李智華,經營 范圍為:新材料及主營產品的研究和開發(fā),電池材料及其配件的研究、開發(fā)、生 產、加工、銷售及其相關的技術服務,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國 家限定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截止2012 年6月30日,該公 司的資產總額為57589.94 萬元,負債總額為39970.06萬元,凈資產17619.88萬 元,資產負債率為69.40%。2012年1-6月份實現營業(yè)收入31877.04萬元,凈利潤 1132.77萬元。
寧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0000萬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公司住所寧波市望春工業(yè)園區(qū)聚才路1號,法定代表人任偉泉,經營范圍為: 一般經營項目:鋰離子電池負極材料及其他碳素材料的研究開發(fā)、制造、加工及 批發(fā)、零售;鋰離子電池材料的批發(fā)、零售、機電產品、五金工具的銷售;自營 或代理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但國家限制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貨物和技術除外。 截止2012年6月30日,資產總額26898.24萬元,負債總額13958.52萬元,凈資產 12939.72萬元,資產負債率51.89%。2012年1-6月份實現營業(yè)收入12434.40萬元, 凈利潤670.12萬元。
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5300萬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公 司住所浦東新區(qū)曹路鎮(zhèn)金海路3158號2幢,法定代表人任偉泉,經營范圍為:鋰 離子電池負極材料及其他碳素材料的研究開發(fā)、技術轉讓、技術服務、技術咨詢、自行開發(fā)產品生產、加工及銷售,實業(yè)投資、倉儲(除危險品),自營和代理各 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yè)務,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和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 術除外,經營進料加工和“三來一補”業(yè)務,開展對銷貿易和轉口貿易,附設分 支機構。截止2012年6月30日,資產總額53053.84萬元,負債總額27271.63萬元, 凈資產25782.21萬元,資產負債率51.40%。2012年1-6月份實現營業(yè)收入26574.43 萬元,凈利潤1962.39萬元。
三、董事會意見
公司董事會認為,上述擔保系為控股子公司滿足日常經營需要而提供的擔保。被擔保企業(yè)經營穩(wěn)健,財務狀況穩(wěn)定,資信情況良好,有能力償還到期債務, 公司為其提供擔保的風險在可控范圍之內,公司董事會一致同意為上述公司提供 擔保。
四、對外擔保累計金額及逾期擔保累計金額
截止 201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對控股子公司擔保金額為 65974.76 萬元,無逾期擔保。
五、備查文件目錄
公司七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及其公告。
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決議
寧波杉杉股份(600884)有限公司七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于2012年7月18日以書面形 式發(fā)出會議通知,于2012年7月24日以通訊表決形式召開,會議應參加董事9名, 實際參加董事9名。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寧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決議如下:
1、擬為下屬控股子公司湖南杉杉戶田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長沙銀行韶山路支 行申請一年期綜合授信 4800 萬元(其中新增 1800 萬元、續(xù)轉 3000 萬元)提供 擔保的議案;
(9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
2、擬為下屬控股子公司寧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浙商銀行寧波分行申請一年期綜合授信 5000 萬元(續(xù)轉)提供擔保的議案;
(9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
3、擬為下屬控股子公司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向浙商銀行寧波分行申請一年期綜合授信 6000 萬元(續(xù)轉)提供擔保的議案。
(9 票贊成,0 票反對,0 票棄權)
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年度擔保額度已經公司 2011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有效期內授權董事會簽署具體的擔保文件(詳見公司在上交所網站發(fā)布的臨 2012—012 公告)。
公司董事會認為:上述擔保系為控股子公司滿足日常經營需要而提供的擔保。被擔保企業(yè)經營穩(wěn)健,財務狀況穩(wěn)定,資信情況良好,有能力償還到期債務, 公司為其提供擔保的風險在可控范圍之內,公司董事會一致同意為上述公司提供擔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