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備忘錄,日方通過SPC(special purpose corporation,即特殊目標公司)及其指定公司對湖南杉杉進行認購增資設立合資公司。SPC及其指定公司的出資額根據(jù)湖南杉杉的凈資產價值為基礎,在最終合同中確定。根據(jù)約定,中方出資比例占合資公司出資總額的75%,SPC出資比例占合資公司出資總額的25%。在對湖南杉杉進行增資后,SPC和其指定公司可以請求將其對合資公司的合計出資比例提升至50%。通過本次合作,在目前湖南杉杉4000噸產能的基礎上,公司計劃進一步充實產品種類,增強生產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