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網訊:日前,東莞市發(fā)改局發(fā)布了《關于同意第二十七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的復函(東發(fā)改函〔2018〕975號》,此文件是針對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東莞供電局報來的《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東莞供電局關于報送第二十七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資料的函》的相關回復,據悉,此次批復共計301個項目,全部為居民自發(fā)自用,余電上網模式。文件全文如下:
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東莞供電局:
報來《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東莞供電局關于報送第二十七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資料的函》(東電函〔2018〕153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同意第二十七期居民家庭分布式光伏項目備案意見如下:
請根據《東莞市發(fā)展和改革局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項目建設管理暫行管理辦法》(東發(fā)改〔2017〕770號)要求,開展下一階段工作。
東莞市發(fā)展和改革局
2018年6月21日



